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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家之後,我進浴室將濕透了的衣服換下,洗了個澡,換上T恤牛仔褲,坐在書桌前,我寫好了二封信放在桌上,接著我將行李箱拿了出來,放進幾件衣服跟大衣,看了一眼我住了二十多年的房間,我緊咬著嘴唇,不讓眼淚再次奪眶而出,我跟自己說不能再哭了,接著我輕輕的關上房門,靜靜的離開家裡。
婚禮的前一天,大家慌亂的找尋我,但,我已不在台灣這片土地上了,我坐上了飛機,往我的目的地飛去,我留下了二封信,一封給爸媽,一封給文傑,就這樣,我悄悄的離去,留下了沒有新娘的婚禮。
『爸媽,對不起,原諒女兒的任性,請取消婚禮吧,我不想說出理由,如果可以,請文傑說明吧,對不起,女兒還有一件事要拜託,不要將我現在在的地方告訴任何人,除了你們倆人以外,拜託,等我的心情平復一點之後,也許我會回來,不要擔心我。爸媽對不起。不孝女兒柔恩。Ps.我會到住在xxx的阿姨家,別擔心了』
『文傑:從你口中聽到你說你不愛我,那麼,我們就不要再舉行婚禮了,我不想在好朋友跟老公之間做選擇,如果硬要做選擇,我選擇退出,不能怪任何人,只能怪我們都愛錯了,韋婷是個好女孩,別再辜負她了,祝你們幸福。柔恩~』
柔恩的父母第二天一早看不到女兒,在書桌上發現了二封信,他們哭得傷心,心疼女兒為何會遠走他鄉,也八成猜出是文傑做錯了事,他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,但是,為什麼是他們的女兒要來承受這樣的痛苦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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